“春季、秋季开学之前一个月内,对校外培训机构培训材料要全部审核到位,未经审核的材料不能进入校外培训课堂。”近日,湖南省教育厅印发了《湖南省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材料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建立校外培训材料日常监管制度,在每年春季、秋季对培训材料开展全面审查。
《实施细则》中所称的培训材料是指经审批登记的校外培训机构自主编审或选用的面向中小学生的学习材料,包括用于线上、线下的按照学科类进行管理的培训材料和按照非学科类进行管理的培训材料。培训材料应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内容科学准确,容量、难度适宜,与国家课程相关的内容应符合相应课程标准要求,不得超标超前;符合学生成长规律,满足多层次、多样化学习需求,有利于激发学习兴趣、鼓励探究创新。
《实施细则》强调,坚持凡编必审、凡用必审,建立培训材料内部审核和外部审核制度。实行培训材料编审分离制度,遵循回避原则。培训材料的内部审核由培训机构自行负责,按照审核人员资质要求,遴选组建审核队伍,全面开展内部审核。培训材料的外部审核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组织落实。
《实施细则》规定,学科类培训材料采取校外培训机构内部审核和教育行政部门外部审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双审核。教育行政部门须对线上及线下培训形式相对固定的基础性材料进行全面审核,对以资料库、视频等形式存在的培训材料开展抽查性审核;鼓励各地探索运用现代化信息技术手段加强审核把关。非学科类培训材料在校外培训机构内部审核基础上,由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会同相应主管部门开展抽查、巡查。(记者 阳锡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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